來源:中國建筑業協會發布日期:2012/3/13 16:13:29瀏覽次數:8148
2012年建筑節能與科技司工作,以落實部建設工作會議的部署為主線,以節能減排、科技創新為重點,深入抓好建筑節能,全面推進綠色建筑發展;組織實施好 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和科技支撐計劃項目;抓好墻體材料革新工作;開展全方位多層次的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完善監督管理機制,推進科技成果轉化。工作要點如 下:
一、建筑節能工作
緊緊圍繞《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11]26號)明確的各項工作任務,完善措施,加大力度,更加突出地抓好建筑節能工作。
(一)加強建筑節能體制機制建設。落實《節約能源法》、《民用建筑節能條例》確定的基本法律制度,研究制定配套的政策措施。加快建立和完善省市縣三級監管體制和運行機制。制定建筑節能“十二五”專項規劃,明確建筑節能工作目標、思路、重點工作任務及保障措施。
(二)強化新建建筑節能監管。重點抓好施工階段等薄弱環節以及中小城市等薄弱地區執行標準的監管力度,做好北方采暖地區以及夏熱冬冷地區新頒布 的建筑節能標準的貫徹實施。全面推行民用建筑能效測評標識、民用建筑節能信息公示等制度。進一步加強建筑節能材料、產品、設備在生產、流通和使用環節的質 量監管,嚴格工程準入。
(三)加大北方采暖地區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力度。啟動1.9億平方米北方采暖地區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在重點市縣推動實施“節能暖房工程”。啟動夏熱冬冷地區既有建筑節能改造。
(四)強化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建設。深入開展公共建筑能耗統計、能源審計及能效公示工作,進一步擴大能耗動態監測平臺試點范圍。積極推行合同 能源管理模式。實施公共建筑節能改造重點城市示范。指導各地制定本地區公共建筑能耗限額標準,引導和約束用能單位的用能行為。繼續抓好“節約型高等學校” 建設工作。
(五)繼續抓好可再生能源建筑一體化規模化應用。推進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工作深入發展,適時開展新建建筑強制性應用可再生能源試點。加快研 究制定不同類型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技術在設計、施工、能效檢測等各環節的標準規范。加大力度推廣太陽能采暖制冷、太陽能與淺層地能耦合利用、城鎮生活垃圾 和污泥沼氣利用、工業余熱利用等新能源利用技術。支持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產品、設備性能檢測機構、建筑應用效果檢測評估機構等公共服務平臺建設。
二、做好項目管理工作
(一)做好水體污染控制與治理科技重大專項“城市水污染控制”和“飲用水安全保障”兩個主題“十一五”項目(課題)驗收與成果總結推廣工作,為 地方水污染治理和飲用水達標與安全保障提供技術支撐。結合“十二五”重點流域水污染治理工程規劃和地方治污工作,落實“十二五”水專項重點任務,突破關鍵 技術難題,提升城鎮水處理整體技術水平,帶動相關裝備設備產業化發展。
(二)做好“城市精細化管理高分專項應用示范系統先期攻關”項目的實施和總結驗收工作,加強住房城鄉建設領域遙感技術應用的調查、分析和論證, 優選典型應用試點,為項目二期立項做準備。適時啟動示范城市建設工作,推動遙感技術應用發展,提高行業管理技術水平和服務能力。
(三)做好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城鎮區域規劃與動態監測、城市生態居住環境保障、“智慧城市”管理信息平臺等方面的“十二五”國家科技支撐計劃項目立項、啟動實施等工作,為推進城鎮化和綠色建筑健康發展,改善人居環境質量提供科技支撐。
(四)做好2012年部科技計劃申報項目的評審、立項和實施工作,引導開展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科技研究,夯實行業科技進步的基礎。
(五)加大科技成果的推廣應用和成果轉化力度,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體系,加強對各地推廣應用工作的指導,完善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工作機制。
三、推動綠色建筑發展工作
(一)全面推進綠色建筑發展。深入研究制定綠色建筑行動方案,積極與相關部門合作,研究支持綠色建筑發展的財稅政策。推動有條件地區開展強制性推廣綠色建筑試點,啟動綠色建筑區域推廣示范工作。
(二)繼續完善綠色建筑評價體系。根據綠色建筑評價標識開展情況,研究制定針對不同地區、不同建筑類型的綠色建筑標識評價技術細則,適時開展工業建筑、醫院建筑、社區以及特殊建筑物的綠色建筑評價標準的研究和標識評價工作。
(三)加大對綠色建筑標識評價的指導監督力度。加強綠色建筑標識評價的培訓,積極指導和支持地方開展綠色建筑評價工作,保證評價工作科學、規范,提高工作質量。
(四)加強綠色建筑技術研究。加快綠色建筑相關共性關鍵技術研究開發及推廣應用。圍繞綠色建筑規劃、設計、建造和運營等各階段的技術需求,組織 研發擁有自主知識產權、適用于不同氣候區、不同建筑類型的綠色建筑配套適宜新技術、新產品、新材料和新工藝,提升綠色建筑技術集成水平,組織綠色建筑集成 示范。
四、墻材革新工作
(一)緊密結合建筑節能、綠色建筑發展,形成新型墻體材料革新與建筑節能、綠色建筑在政策、標準、技術等方面協調一致、共同發展的局面。
(二)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提出新型墻體材料更高標準和要求,鼓勵經濟、適用、安全、可靠的新型墻材的發展和使用。從研發、生產、使用等各環節,鼓勵以建筑廢棄物、工礦業廢棄物為原料的新型墻體材料的發展。
(三)繼續抓好“禁實”、“禁粘”工作,統籌協調、多頭并舉、齊抓共管、上下聯動,切實有效地落實“禁實”、“禁粘”工作目標。
(四)適應新形勢的需要,配合財政管理部門對新型墻材專項基金的征收標準、征收辦法、管理規則、使用范圍等進行研究,提出改進意見,充分發揮墻材基金的作用,為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發展提供強有力支撐。
五、國際科技合作工作
(一)加強應對氣候變化工作
做好《“十二五”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科技發展專項規劃》在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的落實,深入開展應對氣候變化低碳技術研發與應用研究、中國北方既有居住建筑采暖能耗基準線研究、中國新建建筑領域的碳市場交易研究,開展應對氣候變化適用技術評價與推廣等工作。
(二)深入開展建筑節能領域合作
繼續組織實施好世界銀行/全球環境基金“中國供熱改革與建筑節能項目”,爭取落實“中國城市綠色建筑與建筑節能促進項目”;實施好中德“公共建 筑(中小學校和醫院)節能項目”,開展城市示范和工程示范工作;指導中美清潔能源聯合研究中心建筑節能合作項目,督促參與單位開展好技術研究、交流與合 作;繼續落實與美國、英國、德國、歐盟等在建筑與社區節能領域簽署的合作諒解備忘錄的內容;推進中加“多層木結構建筑技術應用研究項目”。
(三)積極推動低碳生態城市發展
啟動中歐低碳生態城市合作項目;落實與德國、美國等在低碳生態城市建設技術方面的合作,開展低碳生態城市建設示范;做好中德“中國城市可持續發展項目”,完成《中國低碳生態城市發展指南》并開展宣傳推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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